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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余靖静)由于购买的冰饮比宣传广告里“缩水”,在浙江嘉兴工作的台湾商人许先生状告麦当劳“广告不实”,要求麦当劳书面赔礼道歉,索赔一元。这一诉讼请求日前被嘉兴市南湖区法院驳回。
2007年7月,许先生在位于浙江嘉兴中山路的麦当劳餐厅购买 了2杯麦当劳新推出的“酷夏冰饮”——在汽水上面添加冰淇淋的饮料。在付款拿到冰饮后,许先生认为实物与麦当劳的广告宣传图片和电视广告严重不符——广告宣传图片和电视广告中奶昔有7圈至8圈而实物只有1圈半,当即向营业员提出并要求退货,被拒绝。双方因此发生争执,后经嘉兴市南湖区消费者协会协调未果。
8月,许先生将浙江麦当劳餐厅食品有限公司嘉兴中山路餐厅诉至嘉兴市南湖区法院,诉讼请求是麦当劳的行为侵犯了他的合法权益,要求麦当劳书面赔礼道歉;在媒体公开更正不实广告;赔偿原告损失1元。麦当劳方则认为,自己已经在宣传图片上作了“以实物为准,图片仅供参考”的说明,所以不是虚假宣传,也没有误导消费。
嘉兴市南湖区法院认为,麦当劳在宣传图片上作了“食品以实物为准,图片仅供参考”的说明,因此被告并无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的故意和事实,因此,原告主张赔偿1元损失的请求缺乏事实依据,不能予以支持。法院同时驳回了许先生的其他诉讼请求。据了解,截至发稿时,原告还没有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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