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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昨日透露,小火电机组上网电价将逐步降低。2004年及以后投产的小火电机组,一律降低到标杆上网电价水平。
国家发改委近日下发的《关于降低小火电机组上网电价促进小火电机组关停工作的通知》要求,2004年以前投产的小火电机组,分步降低到标杆上网电价水平。其中,价差在0.05元/千瓦时以内的,分两年降低到标杆电价;价差为0.05-0.1元/千瓦时的,分三年降低到标杆电价;价差在0.1元/千瓦时以上的,分四年降低到标杆电价。
通知规定,小火电降价范围为上网电价高于当地标杆上网电价(根据各地燃煤机组社会平均发电成本事先制定并公布的统一上网电价)的小火电机组。具体为:单机容量5万千瓦以下的常规火电机组,运行满20年、单机10万千瓦级以下的常规火电机组,按照设计寿命服役期满、单机20万千瓦以下的各类火电机组。
通知还提出,小火电可向高效率机组转让发电量指标,对转让发电量指标并确保关停的小火电机组不再降价。
去年以来,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就在全力推进电力行业的“上大压小”工作。国家发改委曾明确表示,禁止各地自行出台优惠电价措施,并提高差别电价加价标准。今后3年内,要将淘汰类企业电价提高50%左右,加价标准从现行每千瓦时5分钱提高到2角钱;对限制类企业由现行的2分钱调整为5分钱。目前,各地“上大压小”节能减排工作已全面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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